据了解,徐先生需求处理一家公司接受小型工程,且经过公司对公账户申领发票。可是,按照原《公司法》的要求,有必要至少要设置1名监事,并且监事与董事、司理或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能是同一个人。徐先生的公司属于草创公司,暂时不想找家人或朋友借用身份证来担任监事,得知7月1日之后实施的新《公司法》能够经股东同意不设监过后,一比及新法实施,就来处理公司了。

批阅股股长范涛玮表示:“根据7月1日实施的《公司法》,规划较小或许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,能够不设监事会,设一名监事,行使本法规则的监事会的职权;经整体股东一致同意,也能够不设监事。在很多情况下,公司董事、司理和法定代表人都是同一人,这种情况下,如设置监事大多形同虚设。经整体股东一致同意能够不设监事,体现了对公司自治的尊重,有利于实现灵活化、低成本的公司管理。”
下一步,南平市建阳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大新《公司法》宣扬,继续优化建阳区企业管理结构,推动创业门槛继续下降,激发经营主体投资创业生机。